“老干妈”没有上市,照样创造了令人骄傲的业绩;由此可见,IPO、上市,并不是企业发展的“华山一条道”。
说起“老干妈”牌辣酱,中国消费者几乎无人不晓。因为其独特风味,“老干妈”已成为人们日常饮食中常用的调味酱料,甚至已走出**。就在日前,网上一篇“老干妈”创始人陶华碧悄然退出公司的报道,将这家公司和已在颐养天年的陶华碧拉入了我们的视线。“老干妈”创始人陶华碧已将所持公司几乎所有股权让给了她儿子,不再过问公司具体事务。
然而,这其实是发生在3年前的一件旧事。只是“老干妈”并非上市公司,没有向市场发布相关信息的法定义务,而是履行了工商登记的相关手续,因此没有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罢了。
一家产品风靡海内外的企业,居然不是上市公司,这未免让人吃惊。按照我国资本市场对企业上市的描述,企业上市有诸多好处,可以向市场打开融资之门,可以在市场激励之下实现快速发展等。
但是,这家于上世纪90年代初注册建立的家族企业,在20多年的时间里一直没有选择上市,却同样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。去年,在很多企业经营困难的情况下,老干妈销售额突破了45亿元,20年间产值增长超过600倍。老干妈一瓶辣椒酱平均8元,每天生产230万瓶,一年用4.5万吨辣椒,菜油10多万吨;近3年来年**20.62亿元,20年来纳税额增长了150倍。
对于这样一家堪称优秀的企业,在20多年的时间里,未免不会被证券公司的投行人踏破门槛。但公司创始人陶华碧却恪守她自己的“四不”要求,“不偷税、不贷款、不欠钱、不上市”,将各路说客挡在门外。陶华碧认为,“上市、融资这些东西我一概不懂,我只知道一上市,就可能倾家荡产。上市那是欺骗人家的钱,所以我坚决不上市。”
按照现代市场经济理论,她的这些观点不乏偏颇。但是,这番话其实也在很深程度上触及了企业上市所必然带来的副作用。企业上市,固然能够得到巨额融资,但这也意味着责任的加重,企业必须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信息披露,不再有商业秘密可言;企业利润要由其他股东分享,不再由经营者独享;更为严峻的是,企业的所有权也将被其他股东瓜分,创始人不再享有对企业说一不二的支配权,如果遇到力量强大的外来股东,创始人完全可能被赶出公司,公司也可能面目全非。
目前,中国企业对发行股票、上市保持了旺盛热情,以至出现了刘士余主席所谓的“IPO堰塞湖”。这一问题的出现,很大程度上是因市场只注重了融资功能的发挥,导致企业只看到了大把资金进入公司的机会,而无视企业上市后带来的风险。
在市场政策面上,只强调IPO融资功能的发挥,而对于市场机制之下新老股东间的杯葛,管理层则以“拉偏架”来保全公司原股东的利益。正是这种市场氛围造成了众多企业看不到企业上市风险,争相进入IPO队伍。很显然,无论是市场管理层还是市场**,都有值得反思之处。
正是因为企业上市存在两面性,因此海外许多企业也坚持不上市,一些家族型的百年老店之所以能够数代传承,与这种坚守不无关系。“老干妈”没有上市,照样创造了令人骄傲的业绩。由此可见,IPO、上市,并不是企业发展的“华山一条道”。要消除目前的“IPO堰塞湖”,减轻资本市场的压力,可取的办法并不是加快IPO审批节奏,而是应该鼓励更多的企业向“老干妈”学习,不是只盯住投资者的口袋,而是应勤修内功,将企业经营好。企业如果真的急需资金,则可以通过发行企业债等途径来解决。